《大同七十,築夢踏實》校慶「我心目中的大同大學」繪畫徵件活動
《大同七十,築夢踏實》校慶「我心目中的大同大學」繪畫
徵件活動
一、活動目的:
為迎接本校七十週年校慶,特辦理「我心目中的大同大學」繪畫徵件,邀請在校師生、畢業校友,以畫筆描繪心中對大同大學的印象、情感與想像。
透過創作,展現校園特色、人文精神與共同價值,傳遞大同七十年來累積的文化底蘊與築夢踏實的精神,並凝聚認同感與向心力,共同描繪對學校未來的美好願景。
二、主辦單位:大同大學。
三、參賽資格:本校在學學生、畢業校友及教職員,並以個人名義參賽為限。
四、徵件主題:請以「我心目中的大同大學」為主題進行繪畫。
五、參賽辦法:
(一) 作品原創性:參賽作品須為原創,嚴禁抄襲、仿作或使用 AI 生成內容。若涉及侵權情事,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。
(二) 設計理念說明:參賽者須提供 100 至 300 字之「作品代表意義」,說明作品所表達之校園印象、情感內涵與創作構想,內容以呈現大同大學之美好意象、共同記憶與未來願景為主。
(三) 繳交文件:
- 繪畫作品1件。
- 報名表1份。
請繳交紙本資料至新德惠大樓812辦公室(研究發展處)。
(四) 作品規格:參賽作品須以4開圖紙進行創作,並以平面作品為限,不得裱框或護貝;創作媒材不限,水彩、色鉛筆、粉彩等皆可。電腦繪圖及其他非手繪形式作品,不列入本次徵件範圍。
(五)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大同大學所有,並得應用於校慶、紀念品或宣傳品相關用途。
六、活動日程:
(一) 徵件期間: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(以收件時間為憑)。
(二) 得獎公告:115年7月25日公告於本校首頁,並另以電話及E-mail通知得獎者,未獲獎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七、活動獎項:
(一)得獎名次說明:
- 在學學生組:
第一名:1位,獎金5,000元、大同寶寶或紀念衫乙份及獎狀乙紙。
第二名:1位,獎金3,000元、大同寶寶或紀念衫乙份及獎狀乙紙。
第三名:1位,獎金1,000元、大同寶寶或紀念衫乙份及獎狀乙紙。
佳 作:2名,大同寶寶或紀念衫乙份及獎狀乙紙。 - 畢業校友組:
第一名:1位,獎金5,000元、大同寶寶或紀念衫乙份及獎狀乙紙。
第二名:1位,獎金3,000元、大同寶寶或紀念衫乙份及獎狀乙紙。
第三名:1位,獎金1,000元、大同寶寶或紀念衫乙份及獎狀乙紙。
佳 作:2名,大同寶寶或紀念衫乙份及獎狀乙紙。 - 教職員組:
第一名:1位,獎金5,000元、大同寶寶或紀念衫乙份及獎狀乙紙。
第二名:1位,獎金3,000元、大同寶寶或紀念衫乙份及獎狀乙紙。
第三名:1位,獎金1,000元、大同寶寶或紀念衫乙份及獎狀乙紙。
佳 作:2名,大同寶寶或紀念衫乙份及獎狀乙紙。
(二) 為確保作品品質,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,獎項得予從缺。
(三) 如發現得獎作品有抄襲、侵權或不符參賽資格之情事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及獎狀,由名次依序遞補。
八、注意事項:
(一) 參賽作品不得抄襲、仿作或侵害他人著作權、肖像權等相關權利。如有違反,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概與主辦單位無涉。
(二) 參賽作品須符合徵件主題,並以呈現本校正向形象、校園特色及人文精神為原則;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,並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。
(三) 得獎者不得將作品另行授權或轉讓予第三人,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。
(四) 獎金之給付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,並依法扣繳稅款。
(五) 參賽者須以個人名義參賽,每人限投一件作品。
(六)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公開發表、展示、重製、改作、發行等權利,並保有修改之權利,作者不得異議,亦不另行支付報酬。
(七) 繳交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,視為資格不符,不予受理。
(八) 凡參賽者完成報名並簽署切結書,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。
(九) 未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歸原創作者所有。
(十)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。